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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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東升 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 洪婉茹 台灣現代殯葬市場的浮現:企業與傳統葬儀社的制度鬥爭 已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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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殯葬業、禮儀公司、葬儀社、新制度論、市場、政治─文化取徑、專業化、商品化目次:第一章 緒論、第二章 研究方法與架構、第三章 中介者的形態演變與汙名、第四章 現代殯葬市場的浮現、第五章 企業與傳統小型業者的制度鬥爭:以降低交易不確定性為核心、第六章 地方知識的專業化:為從業者穿上禮儀師的外衣、第七章 喪禮的商品化:交易物的重構、第八章 結論、參考文獻摘要:過去,葬儀社在台灣的社會形象相當低落,民國80年代,陸續有幾家以現代化企業自我定位的大型禮儀公司進入殯葬業,並意圖造成傳統葬儀社的去正當化。本文希望回歸葬儀社的歷史變化,並藉由新制度論對正當性與制度化的討論,以及Fligstein承接新制度論的政治─文化取徑,來看企業與傳統葬儀社之間的制度鬥爭如何影響殯葬市場的形成。 喪禮很早就經歷商品化的過程,形成分工複雜的殯葬業,因此喪家必須依賴熟悉殯葬業的中介者統籌買辦。中介者以地域團體中的政治頭人、湊腳手(台語)為主,至遲在民國50年代開始出現職業化的葬儀社。在地域團體中,喪家與中介者之間的交易關係與日常的社會關係疊合,交易規則也受共享的文化支配,這種情況下的殯葬交易是一種地方性的經濟交易,藉由慣習化約殯葬交易的不確定性。隨著地域團體的鬆動,喪家轉向市場購買營利第三人的服務,卻面臨不確定性增加的問題,也就是資訊不對稱與權力不對稱的問題。 民國80年代,企業型禮儀公司陸續進入這個行業,構作一個以全台灣為範圍的殯葬市場,並且希望透過市場的制度化,提升殯葬業的正當性。儘管在轉型的過程中,企業掌握制度的主導權,但是從2008年的統計數據來看,小型業者的比例仍高達80到90%,在企業進入前成立的小型業者也將近25%,因此有必要從雙方的互動來分析殯葬市場浮現的過程,以及對於市場地位的競爭。 企業突顯不確定性的問題,發展制度化計畫:以現代化的生命禮儀服務業為控制概念,架構交易規則與財產權,並且發展出生前契約與承包醫院太平間兩種新的市場競爭策略。國家在民國91年通過殯葬管理條例,影響了殯葬市場的治理結構,認可所謂現代化的殯葬禮儀服務業為理想型的殯葬業者。傳統葬儀社則以人際網絡為主要客源,以先在的信任關係、在長年實作中累積的知識與經驗化解喪家面臨的不確定性。使得殯葬市場對應不確定性的問題,形成制度與人際網絡並行的雙軌市場。 喪禮原本是常民面對死亡的一套地方知識,伴隨著以服務業為核心的制度化計畫,企業創造出禮儀師這樣的專業。企業將知識體系化,轉變為禮儀師的專業知識,並透過各種策略生產禮儀師的新專業形象。這個過程得到大學的支持。 但是,地方知識及其詮釋權不可壟斷的特性,給予傳統小型業者挑戰企業的空間。 企業重新建構喪禮的意義,以商品的論述作為市場鬥爭的工具,和傳統葬儀社做出區別:弱化宗教信仰的成分,以現代消費社會能夠引起共鳴的方式重構喪禮。並透過禮儀師的業績制與婉釋工夫,實現自利動機。本文透過回歸行動者的實作,來描繪殯葬交易如何從地方經濟,轉變為以服務業為架構的現代市場交易。
論文頁數: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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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介民 碩士 國立清華大學 歐子綺 樂村:北京五環外一個農民工聚居區的生活、工作與治理 已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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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農民工聚居區、都市貧困、恩庇網絡、收容遣送、北京奧運、廢品回收、浙江村目次:第一章 序論、第二章 北京五環外:樂村的形成、第三章 收廢品:階層與生計、第四章 後收容遣送的日常生活治理、第五章 治理邊界:奧運來了!、第六章 結論:生活在他方、參考書目摘要:樂村,一個由居住在城市邊緣的農民工所組成的聚居地,是改革開放後、當代中國城市化過程中,充滿故事卻時常被漠視的灰色空間。一個北京五環外的小農村,失去耕地的北京農民變成房東,離開家鄉土地的進城打工者成為房客。在中國戶口制度的區隔之下,農民工被視為?流動人口?,是城市治理的主要對象;擁擠侷促、缺乏基礎建設的農民工聚居區,是不該被看見的城市角落。這本論文在半年的參與觀察基礎之上,採用大量的田野民族誌,呈現一個農民工聚居區的生活樣貌。並嘗試分析底層打工者的生活與工作經驗,藉以定位國家與農民工的互動關係,以及中國農民工聚居區的治理特徵。從既有研究來看,過去探討北京農民工聚居區的例子,多半將浙江村視為聚居區的典型範例,卻忽略了浙江村在現象上的特殊性。相對於浙江村之中的恩庇關係網絡,封閉的日常生活與工作網絡,使得樂村呈現鬆散的治理特徵。打工者在鬆散治理之下享有自由的同時,卻未獲得國家、地方政府真正的接納與肯認,因而成為不受保護的脆弱社群。借由奧運相關事件的分析,我們看見中國政府改以掩飾與藏匿的策略,治理農民工聚居區。然而,政治的禁區卻沒有太多鬆動,中國政府緊守著國家安全的底線,對於社會依舊保有足夠的管控力量,不給予地方勢力過多的發展空間。在這樣的治理與生存張力之中,?新社會空間?所暗示的農民工自主力量,仍在重重監視之下,難以生成。
論文頁數: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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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華
林文源
碩士 國立清華大學 韓采燕 性別化的實驗室:陽剛氣質與科技實作 未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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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理工科系、實驗室、科技實作、ANT、性別化、陽剛氣質目次:第一章 現象與問題意識、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方法、第三章 實驗室、第四章 工程實驗室中的陽剛化與維持、第五章 實驗室中多元化性別樣態、第六章 實驗室其他類型的存在條件與改變方向、第七章 結論、參考文獻摘要:本文來自於作者在台灣理工科高等教育實驗室中的參與觀察與訪談。透過台灣實驗室的個案,試圖理解科學與工程領域實驗室中的性別權力關係與科技實作中的性別意涵,不僅分析女性經驗,將男性經驗也納入,從ANT、性別化、陽剛化與複數陽剛氣質的角度切入,試圖回答造成科技領域中男女參與差異的原因,並提出可能的改變方向。本研究從ANT 的網絡連結觀點發現實驗室是一個性別化的場域,學習成為科技人的過程,也同時是一個性別化的過程,從一開始選擇科系與實驗室中的性別化考量,到進入實驗室後在訓練、分工、技術與空間面向中,透過串聯不同的網絡而性別化。在性別化的實驗室中,怎樣的人可以在其中優遊自得備受稱讚呢?我接著論證實驗室中存在更細緻的性別權力關係,工程實驗室更被建構為陽剛化的場域,透過互動模式、師生關係、技術風險與訓練要求串連浮現。首先實驗室存在以男性為主的「虧」實作互動文化,而實驗室透過物質、論述與實作呈現標準化的陽剛科技人樣態,研究生必須在實驗室中展現出標準化的陽剛科技人樣態,展現霸權陽剛氣質,才能成為實驗室主流的科技人,而實驗室透過兩種權力運作維持陽剛化的實驗室:一方面透過中心集權的垂直權力網絡維持,另一方面透過分散式的凝視維持霸權陽剛化科技人樣態,達成對於實驗室中其他樣態的男性與女性的邊緣化。然而,相對於霸權陽剛主流樣態,實驗室中的行動者有其多元的生存策略,這些策略的實踐使得實驗室中多元的異質男性女性樣態浮現,如男性對於霸權陽剛的擁抱/融入/轉化/抵抗策略,以及女性對於本質化陰柔想像的順從/翻轉/抵抗。實驗室中複數的男男女女試圖抵抗/維持/共構/轉化實驗室與社會文化中對於男性/陽剛,女性/陰柔的本質化連結,協商男性女性類屬下的性別意涵,多元化實驗室中科技人的樣態,這種科技實作所蘊含的性別效果,也說明了實驗室中科技與性別相互纏繞、相互建構的關係。最後我指出實驗室中不同性別權力關係的存在可能性與條件,並提出未來改變的可能方向。
論文頁數:139
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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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東龍 碩士特別獎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 王美懿 身為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的「加害人」----一個解釋性互動論的研究 已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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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家暴加害人處遇計劃、加害人、解釋性互動論目次:第一章 緒論、第二章 文獻探討、第三章 研究方法、第四章 六位男性家暴加害人的生命故事、第五章 研究者的故事與主顯節、第六章 社會制度中六位男性家暴加害人的個人苦惱、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參考文獻摘要:本研究從加害人觀點出發,主要探究其身為家庭暴力處遇計畫加害人的苦惱與重要生命經驗、檢視家暴體制與加害人處遇計畫其推行目的和實行方法,以及反省社會工作專業在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中應有的專業角色與處遇視野。本研究採取Denzin解釋性互動論(interpretive interactionism)為研究方法,針對六位完成個別心理輔導加害人處遇計畫的家暴男性個案進行深度訪談以蒐集個人生命故事,並輔以個案保護令公文、處遇裁定前鑑定書、及執行處遇記錄課程教材等相關文件進?分析。本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保護令單一化的視角,也將加害人暴力經驗邊緣化;2.加害人感受加害人處遇計畫的污名化,並經歷需接受強制輔導的再社會化過程,重新學習合宜的人際互動方式;3.加害人承受來自「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規範與不利中年轉業的勞動市場雙重壓迫;4.家庭暴力處遇計畫對中下階層的加害人形成更多的苦惱與問題;5.加害人不是家庭的破壞者,而是一位捍衛『完整的家』的個人。本研究結論建議如下:1.對於暴力行為之調查應考量加害人的經驗,並跳脫個人歸因而從社會脈絡中進行審視;2.保護令裁定處遇計畫應更具彈性以貼近加害人的實際需求;3.身為家庭暴力處遇計畫執行的社會工作者,應對自身社工專業權利與專業角色限制進行反省與批判。
論文頁數: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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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學位 校系 姓名 論文題目 權利
林季平
章英華 
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 劉千嘉 臺灣原住民的遷徙:鵬飛抑或蓬飛 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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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原住民、遷徙、初級遷徙、重複遷徙、社會地位取得目次:第一章 研究緣起、第二章 文獻回顧、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第四章 原住民族人口分布與遷徙行為、第五章 原住民族遷徙特質、模式與決定要素、第六章 遷徙對個人社會經濟地位取得的效益、第七章 遷徙的多層次鑲嵌:個人、家戶與社群、第八章 結論與討論、參考文獻摘要:本研究運用多元資料,自不同面向揭露臺灣原住民的遷徙樣貌,並連結遷徙與原住民個人社會地位取得的關連。藉遷徙多層次社會鑲嵌的特質,以解開原住民頻繁遷徙但並未對等呈現向上社會流動的弔詭。本研究同時檢視原住民族於臺灣大社會的位置,包含其空間分布、流動趨勢及其社會經濟地位。研究主要發現如下:(1)歷經卅年的遷移,原住民族大量移徙西半部,並集中在三大都會區,不同遷徙類型在各區域形成流動體系,以北部體系及東部體系擁有較大的遷徙流量;(2)原住民族較一般民眾更易集中在中低度現代化區域,主要係往都會區周邊移動,臺北縣與桃園縣對初級與連續遷徙有極大的拉力;(3)原住民族與一般民眾的遷徙模式相近,遷徙主要是朝鄰近區域與核心縣市移動,但原住民族重複遷徙行為較為獨特,連續遷徙與回流遷徙呈相反的流動;(4)自遷徙決策模型可發現,遷徙受多重因素影響,除工作要素外,家庭居住安排、生命階段的居住區位、區域性資本、社會網絡與遷徙成本及預算皆會影響其遷徙決策;長遠而言,遷徙有助於個人取得教育資源、提升社經地位,無力遷徙者與遷徙者間貧富差距逐漸拉大;(5)與理論預期相反,初級與回流遷徙對個人地位取得具正面效益,連續遷徙則為負向作用,此與原住民族社會網絡有限鑲嵌及累積資本困難所致;(6)隨著人口移動,原居地與移入地社群重組,原居地經歷了人口老化、祖孫家庭增加、傳統部落秩序瓦解,移入地蓬勃的制度化社群組織、族群聚落、同鄉會與協進會扮演都市原住民與原鄉的橋樑,遷徙所生成的脈絡亦將影響後續移動者的社會處境。奠基以上研究發現,提出政策建議與未來研究方向。
論文頁數:324
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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