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學社會學系誠徵教師啟事
2025-10-15
一、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誠徵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任教師乙名 。
二、所需資格條件
1. 申請本系專 任教師者,須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各大學或學院之社會學 相關 博士學位者 ,且 須具備外語授課之能力。
2. 以量化研究專長為優先。
三、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 個人履歷表(含專長學科與可開課程)以及個人學術著作目錄表一式三份。
2. 學術代表著作(如在三年內取得博士學位者,需包含博士論文)一式三份。
3. 推薦信兩封。
4.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以及碩、博士修課成績單一式三份。
5. 其他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
6. 申請本系教師者, 如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合格教師證書,則可免繳交推薦信兩封與 碩博士修課成績單。
附註:申請者所寄之各項申請資料,敬請自留底稿,本系恕不退件。
四、擬講授課程:依學術專長與本系需求授課 。
五、申請資料請務必以 「 掛號 」 郵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為 :新北市三峽區 大學路 151 號。 待寄出申請資料後,請 同時 EMAIL 聯繫 本系業務承辦人王守正助教 scw@mail.ntpu.edu.tw ,以便確定收件。
六、如有任何問題 ,敬請於上班時間內來電洽詢本系業務承辦人王守正助教,辦公室電話: 02 8674 1111 轉分機67046 。
七、敬請留意: 申請截止期限依本校人事室之 公告與 規定之期限為準並以郵戳為憑。 敬請自行參閱本校網站公告之超連結https://new.ntpu.edu.tw/op/carrier?tag=%E6%95%99%E5%B8%AB%E5%BE%B5%E6%89%8D
八、此次人事徵聘起聘日期為:民國 11 5 年 8 月 1 日。
二、所需資格條件
1. 申請本系專 任教師者,須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各大學或學院之社會學 相關 博士學位者 ,且 須具備外語授課之能力。
2. 以量化研究專長為優先。
三、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 個人履歷表(含專長學科與可開課程)以及個人學術著作目錄表一式三份。
2. 學術代表著作(如在三年內取得博士學位者,需包含博士論文)一式三份。
3. 推薦信兩封。
4.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以及碩、博士修課成績單一式三份。
5. 其他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
6. 申請本系教師者, 如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合格教師證書,則可免繳交推薦信兩封與 碩博士修課成績單。
附註:申請者所寄之各項申請資料,敬請自留底稿,本系恕不退件。
四、擬講授課程:依學術專長與本系需求授課 。
五、申請資料請務必以 「 掛號 」 郵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為 :新北市三峽區 大學路 151 號。 待寄出申請資料後,請 同時 EMAIL 聯繫 本系業務承辦人王守正助教 scw@mail.ntpu.edu.tw ,以便確定收件。
六、如有任何問題 ,敬請於上班時間內來電洽詢本系業務承辦人王守正助教,辦公室電話: 02 8674 1111 轉分機67046 。
七、敬請留意: 申請截止期限依本校人事室之 公告與 規定之期限為準並以郵戳為憑。 敬請自行參閱本校網站公告之超連結https://new.ntpu.edu.tw/op/carrier?tag=%E6%95%99%E5%B8%AB%E5%BE%B5%E6%89%8D
八、此次人事徵聘起聘日期為:民國 11 5 年 8 月 1 日。



